全国同城凤凰楼信息茶楼_风楼阁交友平台_品茶汇Pm论坛_品茶论坛qm论坛最新版本更新

协调 · 交流 · 资讯 · 服务

Coordination, Communication, Information and Service
文章
当前位置 :首页 > 政策法规 >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07-06-14浏览:4991
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和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现决定对入侵探测器、防盗报警控制器、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(箱)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(目录见附件)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。

??? 自2005年10月1日起,凡列入目录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,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自2004年8月1日起,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。

?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印)
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(印)
二○○四年六月一日

?

??? 附件: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

????????? 1.入侵探测器类:磁开关入侵探测器、振动入侵探测器、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;

????????? 2.防盗报警控制器类:防盗报警控制器;

????????? 3.汽车防盗报警系统类:汽车防盗报警系统;

????????? 4.防盗保险柜(箱)类:防盗保险柜、防盗保险箱。

政策法规

编辑精选